晴時多雲

養寇自重?

檢調偵辦聯電 - 和艦案引發不少爭論,但種種不同爭論中,卻掀開了一個「大漏洞」,即台灣高科技廠商西進中國的諸多問題,包括法律規範不周、執行無力等,這些問題關係台灣國家安全及日後發展至鉅,千萬不能等閒視之!

聯電 - 和艦的關係,從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承認「協助」和艦等說法來看,聯電對和艦的協助,至少包括專利技術「無償使用」,以及轉介旗下轉投資IC設計公司至中國和艦下單。

過去有個說法「養寇自重」,曹董日前聲明中,說是協助和艦是為反制中國的中芯;但中芯是中國企業,競爭力成長會威脅台灣相關產業,應是所謂的「寇」,和艦也是中國企業,何嘗不是「寇」?未來也會威脅聯電等企業的生存發展,因此協助和艦,豈不正是養寇自重?

聯電對和艦的「協助」,是否包括禁止赴中國的0.18u等更高階製程技術,是否有資金關係,都應由檢調及行政部門查個水落石出,但聯電既然不承認投資和艦,當和艦被養得壯壯後,聯電又如何防止其反噬聯電及台灣相關產業?

對中國經貿管制,無論是過去的「戒急用忍」,當今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核心思維都是建構在中國併吞台灣的敵意,不能養「寇」,以防被反噬之上,聯電 - 和艦案正暴露所謂有效管理,形同虛設,如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令養寇自重,政府還奢談什麼保障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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