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工死不了?

◎ 吳熙煌

我的另一半是個保護體系的社工,我已經安慰了她無數次的哭泣、無奈、恐懼。這一切我知道或我不知道的,在連日社工被砍殺的新聞報導下,我的害怕、不捨和恐懼達到極點。

我不斷問她,這工作這麼危險,為什麼妳不走?她解釋,當看到處理被家暴的孩子重綻笑容,許多家庭又開始出現好的溝通時,她很開心;這些美好的希望與支持,讓她繼續堅持在這個工作崗位。

當我查詢到政府已經制訂保護性社工的「保護性社工人員資格要件及職務範疇認定基準」,試圖想解決保護性人力的勞動條件,讓保護性社工在高風險工作環境下,至少有相對應的薪點與福利可以當成另一項支持環境,以讓這些珍貴有經驗的保護性社工繼續堅持與努力時,我詢問她,這個有落實嗎?她卻落寞地告訴我,這實施了,卻是針對新進的同仁,而她與工作多年的伙伴並不在這樣的保障範圍;我也詢問她關於社工人身安全的處理情況,她更懶懶地回答我,這僅在落實在必填的文件表格裡,回覆已經遇到了什麼樣的社工安全議題,而無任何預防性的處理或措施。

我決定不要只當心靈的支持與陪伴,我想站出來為我的她發聲,懇切地呼籲政府與相關工作單位,社工安全不只需要文書回報已受傷的案例,更需規劃預防性與視執行公權力的挑戰行為為一項犯罪性行為,如美國的Lisa法案,這是一個保護性社工以自身生命所換來的代價;難道,真的也要以我們台灣社工的生命才能換來這個保護性法案嗎?不只安全性法案規劃,保護性社工認定基準更應全面執行,無論新舊社工。

(作者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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