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呼籲中央修正行政稽查八大類食品店家行動

◎ 賴清德

「順丁烯二酸」,這個不被容許添加的澱粉,讓台灣的食品安全再度亮起紅燈。台南市政府在第一時間確立處理原則為「源頭管理、阻斷貨源、追查上下游、並輔導店家使用合法澱粉」,並查出台南市轄區內15家製造商,8家合格、7家不合格,再透過查核供貨帳冊及出貨單,查出其下游中盤商計有23 家,其中2家位於台南市,即刻展開封存與銷毀工作,5月30日將封存的127噸順丁烯二酸,在檢察官的監看下加以銷毀,是全國首批銷毀的問題澱粉,之後再將下游廠商回收的52噸於6月1日已全數銷毀,阻斷源頭,處罰不合法的製造供應商,阻絕含有順丁烯二酸的問題澱粉在台南市流通。衛生局稽查同仁並同步開始抽檢八大類食品的店家,初步抽檢的41件檢體全數合格,未再檢出順丁烯二酸的添加,為台南市的「食品安全」做最嚴謹的把關。

行政院除召開所謂「國際記者會」外,衛生署要求地方政府針對8大項目的產品展開全面稽查,並定6月1日全國同步大執法,店家必須出具切結書自我保證或取得原料來源及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否則不得販售該8類產品,此項「行政檢查」,讓全國小吃店哀鴻遍野,也讓消費者失去信心,在執行3 天後台南市政府於本週一宣布暫停此種無效益的行政流程稽查,我們持的理由如下:

一、衛生署的作法係要求小吃店或攤商取得文件自證產品合法,係屬「行政管理」非「食品安全」把關措施。因為原料進貨係屬動態,例如某夜市小吃攤所出具的洋洋灑灑8大張檢驗合格證明書,並不能百分之百證明就是大家眼下食品所使用原料的同批次合格證明。

二、衛生署要求提供的上游供貨合格證明,定義不清。何謂「上游」,指零售商、經銷商、中盤商抑或製造商?那一個「上游」才算「合格」?例如夜市攤販賣天婦羅的「黑輪」可能購自傳統市場的成品,而傳統市場攤商可能購自批發市場的零售商....,如此層層上溯,那一個證明為合格?

三、修飾澱粉可用於千百種產品,衛生署挑選稽查的8大品項,或許是最先被檢出者、或許是可能被大量使用者,但陸續被檢出的年糕、蚵仔煎、碗粿、粉絲等,卻不在稽查要求範圍,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目前實地稽查的一、二萬家,難道可以用隨機抽樣的原理表示足以代表稽查的覆蓋率嗎?是否已為民眾健康把關?未被稽查的比例顯高於被稽查者,則被列管的店家生意一落千丈,何其無辜!

四、台南市以小吃美食聞名,但台南小吃有其傳統,使用的食材多係遵從祖傳、古法,根本不用修飾澱粉,例如台南肉圓係用「在來米漿」製作並用水「蒸煮」而成,與其他縣市用「油炸」方式強調Q彈外皮完全不同,豆花亦同,對於完全不使用修飾澱粉的店家,要他們如何取得證明,即便要送驗,亦無澱粉可供提供,難道要店家造假嗎?

五、再就衛生署所要求店家提供的文件證明,從自我具結到來源證明,到檢驗合格書,不斷變更,民眾如何適從?而就檢驗證明,全國經衛生署認可的檢驗單位不過15家,全國成千上萬的店家,其能量能否因應,此事件要延燒至何時?又每件檢驗應支付相當費用,是否有圖利之嫌?甚者,有問題的店家會將有問題的原料或成品送檢嗎?檢驗出來的結果又如何取信於大眾?

台南市政府自6月1日起配合衛生署的政策,動員200餘位衛生稽查同仁,冒暑執行,白天在一般店家,晚上到夜市,稽查數量是全國各縣市之冠,同仁的賣力與用心,足堪楷模。但有限的行政資源要用在有效益的工作上,這件全國同步稽查工作,除提供媒體做縣市比較論述外,不僅勞民傷財,更重傷小吃業,對台灣的觀光、產業發展並無助益,對民眾消費安全的保障也看不到具體績效。

台南市政府籲請行政院衛生署重新檢討此一政策措施,做好源頭管理,嚴格制定生產履歷與標示規定,並鼓勵檢舉與不定期、不間斷的抽查,如有違法一律重懲,才能真正為民眾健康把關。(作者現任台南市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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