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言論自由〉智財權

◎ 鄭光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擬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不但引起國內網友反彈,也引發國際關注,認為這將侵犯言論自由。筆者多年來研究言論自由問題,有幾點看法:

一、自由主義學者德渥肯(Ronald Dworkin)曾指出:(一)如果法律、政策並不是藉由民主程序而制定,則法律、政策就不合法;(二)如果政府不允許人民對法律、政策自由表達意見,則法律、政策就不是藉由民主程序而制定,法律、政策就不合法。換言之,德渥肯認為「言論自由」是合法政府的先決條件。

二、有人可能會質疑道:難道不能為了保障智慧財產權而適度犧牲言論自由嗎?對此,筆者回應如下:(一)若此例一開,則明天政府也可以用其他理由來限制言論自由;其結果,則是使得政府滑向獨裁,言論自由將蕩然無存;(二)學者海丁格 (Edwin Hettinger)早已指出智慧財產權並沒有堅實的哲學理由支持,因為它會侵害思想自由及言論自由。換言之,海丁格認為在「言論自由」和「智慧財產權」兩相競爭下,「言論自由」還是要勝出;因此,以「保障智慧財產權」為理由來限制言論自由,並不見得成立。

由德渥肯主張可知:如果政府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則政府就不具合法性。這表示,在自由社會中,言論自由永遠是王牌,非「智慧財產權」可以比擬!今智財局擬立法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這不僅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而且依德渥肯之見,智財局此舉也反過來使得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不合法的政府!這想必是智財局官員始料未及之事。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殆為許多馬政府官員或有法律素養,然人文素養不足,對何為民主、人權普遍無知所致。智財局高官們能不懸崖勒馬乎?(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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