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如何讓證所稅恢復公平正義?

◎ 陳振東

到底證所稅是在本會期或下一會期修法,已經不重要了。從台股過去二十年的表現,任何人都知道,投資台股早就沒有超額報酬,能賺到的就是股息。股市會有大漲,都是因為之前大跌,長期能賺取價差的投資人少之又少。若只是看到股價上漲,就要課證所稅,有何公平正義可言?

依賦稅署統計,台灣收入最高五%的家庭,明明稅率適用四十趴,但實際平均稅率只有二十二趴,這是因為股息落入投資人口袋,公司營所稅十七趴可以抵稅。台灣收入最高五%至十%的家庭平均稅率只有八趴,結果所得可以退稅七趴;其他的家庭更不用講了,通通退稅。

營所稅的精神已蕩然無存,有良知見識的立法委員應推動不公不義的兩稅合一修法。財政部告訴我們,公司營所稅十七趴,個人最高稅率四十趴,根本是個騙局,更不要說租稅優惠了。公司只要將股利分配給股東,股民通通可以退稅抵稅。筆者建議,含股息收入的個人稅率若高於營所稅的十七趴,股息以個人稅率扣繳;個人稅率低於十七趴者,股息以十七趴扣繳。沒有股利退稅,證所稅可以恢復公平正義。(作者為企管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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