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晉緯
「急診室見死不救」新聞,直指高醫冷血,拒絕出動急救在院外三十公尺處車禍的老先生。眾家媒體隨即大幅報導,讓高醫蒙受四面八方的輿論指責。
首先,根據報導,救護車在事發三分鐘內,也就是民眾前往急診室求助後一分鐘即到達現場。消防隊就在高醫隔壁,等待近在咫尺的消防局救護車前來救治並搬運傷患,對患者來說才是最快獲得醫療服務的選擇。其次,車禍傷患若徒手貿然移動,可能造成脊椎損傷,嚴重者可能下肢癱瘓;痛罵高醫的熱心民眾或許不知,但急診醫護卻了然於胸。由於急診並無固定外傷病患用的長背板和頸圈等設備,故為了傷者安全,應該由救護技術員以救護車上的設備進行安全且妥善的初步照護與搬運。
再者,急診醫護根據倫理,不應任意拋下病患擅離工作崗位;急診如戰場,能抽身出院探視的醫護人員有限。假設醫師護理師各一名帶著急救箱到了車禍現場,充其量也只能略事包紮與安撫圍觀民眾情緒,並無法安全運送病人;若回去呼救支援,一來會耽擱急診室內急重症病患之病情,二來所需的時間不如等救護車來就好了,不是嗎?
醫療人員該做的,就是將病人交給專業的救護技術員,等病人進入急診,再各司其職發揮專業,給予最完善的治療。
這並不是冷血無情,亦不是不知變通,而是緊急救護系統與醫療人員在參考國外緊急醫療系統與自身豐富的經驗之下,為了病患安全,做出的最妥適決策。
(作者為實習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