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龍應台真要鬧國際醜聞?

文化部成立一年,部長龍應台自評施政績效,宣稱最不滿意公共電視董事會難產,且此事已成國際醜聞,如情況持續,她贊成廢除公視。龍應台這一發言,立即招致各界撻伐,有立委批她沒能力、不負責,公視工會理事長要她「做不來、就換人」,前董事長認為公視如係醜聞,「也是龍應台製造出來的」。

公視董事會爭議,各方意見甚多,但事實是評斷責任的基準,應先釐清。按規定,第四屆董事任期二○一○年十二月三日屆滿。兩年半以來,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所推薦組成的審查委員幾度開會,就行政院所提名單先後選出十三位董事,仍不足法定下限的十七人,新董事會未能成局;舊董事會因此「自動延任」至今,而主管機關已從行政院新聞局轉為文化部。

新董事會遲遲未能組成,各方說法不一。負責提名作業及審查行政程序的龍應台歸咎「政治角力」,使審查機制成為「怪獸」,她所能提名的「人都用光了」。有人認為董事通過審查的四分之三門檻太高,導致「少數暴力」。也有人認為董事會組成員額過大,十七人下限偏多。最值得注意的,監察院經過詳細調查,本月十六日通過糾正案,指行政院坐視原新聞局及文化部一再拖延擱置提名名單作業時程,屬無故延宕,多所稽延,實有重大怠失職務之咎。

監察院的糾正案,如實而公平地指出公視董事會至今未能組成的癥結︰行政怠惰。事實上,公視審查會於二○一○年十一月及次年一月開了兩次會議,選出五位董事、一位監事,並建議行政院儘速重新提名,但新聞局兩位末代局長江啟臣、楊永明都置之不理。如此一拖十七個月,直到去年六月文化部才終於提出新名單;而今年一月審查會之後,儘管尚未成局,龍應台並未積極處理公視董事會問題。

行政怠惰之外,四分之三的門檻其實不是問題。公視前此四屆董事會,以及新的監事會,都以此為通過標準而組成,並未窒礙難行;況且此一門檻當初立法旨在確保「公視屬於國民全體」的基本特性,不被單一政黨所把持。儘管如此,政治力染指公視的企圖一直存在,馬英九主政之後尤為明目張膽。

國民黨當局四年多前仗其國會多數,以凍結預算逼迫公視聽話,引發「搶救公視大遊行」。其後又修法加入黨鞭的「林益世條款」,以增加名額引進「自己人」控制董事會,嗣因「鑿痕斑斑,紊亂體制,未臻完全合法」遭監察院糾正。它奪取鄭同僚董事長職務的官司以敗訴收場,趕走績效卓著卻「不聽話」的總經理馮賢賢,同樣被判敗訴。掌控媒體從來都是黨國體制的本質之一,公視近年種種鬧劇,只再度證明它本性難移。

其中,「林益世條款」種下極大惡因。為了奪取董事會,它把董事名額從十一到十五,擴增為十七到二十一,引進「自己人」以排除異己的陽謀雖然得逞,董事會及公視經營卻因政治力明顯介入而自此鮮有寧日,過度膨脹的員額且成為現今董事會難以組成的障礙之一。

尤有甚者,從相關資訊看,龍應台所提的董事名單,不論學者專家或公民團體人選,並未全數獲得執政黨推薦審查委員首肯。執政黨當局不支持行政部門所提人選,外界說法不一;唯恐董事長人選旁落,不惜破局,封殺自家人名單,再以「少數杯葛」栽贓,為修法降低通過門檻找藉口,應屬合理推斷。

公視董事會問題,看似複雜,其實未必難以解決。龍應台只要少做個人秀、多做實在事,且開誠布公,接受公民團體等社會舉薦人才,近期內再提出適當而多元名單,加上做好黨政協調,四個董事名額即可望產生。若不此之圖,在降低門檻或人數的修法盤算,那是在審查過程改變規則,此一惡例不能開,況且公視的問題癥結在人不在法。至於揚言廢除公視,更形同兒戲,有如「得不到它就不惜毀掉它」,才是真正鬧國際笑話的大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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