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油價 恐怕21元才合理

■ 黃鎮斌

為反映原油價格,中油一次把每公升的汽油價格調漲二元,各界討論的聲浪不停,有些人說太貴,有些人說應該以價制量。不過我想以歐洲的油價拿來比一比,讓國人瞭解台灣油價是否合理。

按德國亞拉石油公司四月十八日公布的油價,他們在歐洲十二個重要國家裡,辛烷值九五的汽油平均賣給消費者的售價大約為新台幣(下同)四十九點八三元。筆者檢具相關資料換算,如果一個德國人將他的平均國民所得以德國的油價全部購買同款汽油,大約可以買到一萬九千二百六十五公升,台灣同胞按台灣的平均收入與油價,大概可以買到一萬五千零七十二公升。

如果台灣同胞要買到和德國人同樣多的同款汽油,則台灣汽油的價格應該只有二十一點五九元才合理。如果以同樣的方法計算,與歐洲重要國家的平均收入和油價換算,則台灣的油價應以二十點八二元為合理。在這樣比較之下可見台灣的油價(二十七點六元)是偏高了。

德國同款的油價每公升折合約五十三點五六元,其中生產成本為十七點五四三元,燃料稅、增值稅及油料儲備捐合起來共二十七點九○元,另加環保稅六點二一元。剩下來還有一點八七元才是油公司和加油站的利潤。

如果以同樣的價格結構計算,台灣的油公司與加油站的利潤每公升應該有十點四二元,就算和歐洲十二個重要國家平均較低的二十點八二元油價比較,每公升也還有三點六二元的利潤,毛利高達四成。

是不是台灣的生產成本太高?還是油公司和加油站的利潤抓得太高?還有待探討。

(作者為德國福萊堡大學經濟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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