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宣戰? 台南市議會餿點子!

◎ 吳宗泰

報載台南議會提案「建請國防部攻打蠻橫菲律賓,向菲律賓宣戰,以捍衛台灣主權,維護台灣漁船南疆作業安全」,並獲「鼓掌」通過。

基於地方以及中央分權之原則,宣戰屬於全國性之事務,但地方機關為反映民意非不得提起建議案。然而,宣戰是否為民心所向,或許容有爭論。從比例原則來看,如果亮槍就能把權利掙了,那就不用對空鳴槍;如果對空鳴槍就能把權利掙了,就不用對著人射。

台大國際法教授姜皇池在自由時報《星期專訪》中認為,是否實彈射擊應該審慎思考,更遑論對菲國「宣戰」了。在現代社會,國際輿論也是一個戰場,任何意見都可能透過國際媒體傳遍千里,影響國際局勢。在還有其他手段可資利用的情形下,台南市議會貿然通過宣戰建議案,會使得台灣蒙上窮兵黷武的印象;並使得原為凶惡加害者的菲國,轉而成為有如含冤受害者,而惡化台灣地位,影響外交談判。

另外依據《台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五十七條:「表決方式應以表決器行之,如遇黨團甲級動員時由大會決定以任何方式表決之。」

台南市議會「鼓掌」通過。到底誰鼓掌?誰沒鼓掌?具體人數為何?通通難以判斷,如此將不利於國民監督議會而與民主國原則有違。且民意機關居於立法者之角色,明目張膽違反自己訂立的議事規則,亦欠缺法治精神。議員居廟堂之高,憂國憂民精神可佩,但應更加謹言慎行。

(作者為輔仁大學法律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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