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總統應善用五月十六日發言 並參考印度漁民遭義大利軍人射殺的處理方式

◎ 段延慶

本次漁民遭射殺事件乃在海巡署的暫定執法線內,故海巡署責無旁貸,因暫定執法線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護漁,根據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六十一條到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台灣漁民享有爭議海域的漁業資源權利毋庸置疑。本次漁民的捕魚區域(北緯二○度、東經一二三度海域)乃是處於我國暫定執法線的巡護南線內(我國早已採行國際法的禮讓原則,避開巴丹島的爭議),即東經一二五度○七分及一二二度二三分之北緯二○度○○分緯線上(海巡署編的海洋事務法典第一百六十頁),所以菲律賓軍方或海巡人員開槍的「地點」可謂完全非法。而海洋法公約第七十三條更明確規定「手段」,其中並沒有所謂的「擊斃捕撈漁民」,故菲律賓要負國際法責任十分明確。

要對付殺害漁民的菲律賓,凍結菲勞、派遣軍隊至相關海域是有必要的手段,另外「印度模式」或可參照。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義大利海軍因執行保護油輪任務,軍人在南印度的喀拉拉射殺兩名印度漁民,印度海巡署迅速逮捕這兩名義大利軍士拉多雷和吉諾涅,交由印度法院審判並監禁。義大利政府基於人道考量,要求讓這兩人回家過聖誕節,並且在二○一三年二月的義大利國會大選投票後,再讓他們回印度受審,印度政府則在義大利接受嚴格的條件後同意放行。結果因為籌組聯合政府,義大利政府不守信用,今年三月初放話不送他們回印度受審,印度政府馬上下令禁止義大利大使離境,據說還要求大使代受審判;義大利政府沒有辦法,只好更改決定,把這兩個殺人犯送回印度受審。可見「態度強硬」確實能維護國民的尊嚴和權利。

本月十六日,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主事的國際法亞太論壇,研討會上有來自世界各地大學或研究機構的國際法學者,且南海爭議問題是本次研討會主軸,而總統更受邀致詞。或許,總統當日可以用英語發聲,為台灣漁民遭射殺致死致哀,並表達嚴正譴責菲律賓的立場,以引起國際的重視;讓世界都看到菲律賓的野蠻,表達總統尊重國際法人道原則、捍衛台灣主權和國民權益的決心。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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