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越宏
貴報自由廣場版面於五月一日刊登現任崇右技術學院助理教授羅承宗的文章,強調「法界小報精準命中林案判決結果」。本人是法治時報的創辦人、也是社長,希望藉貴報向羅教授提醒一下,看報紙要注意它的正確性與專業性,而不是它發行量的大小;更莫以「大報小報」相冠相稱,這種稱呼對於我們專業辦報的人而言,是一種難以承受的輕。
我們辦案五年來,一向以法界「專業型」報紙做為定位,自認五年來定位尚屬成功,在司法專業屬性之報導內容上,亦得到圈內(法界)人士的相當認同。
因此,很不希望在被引述時,無端地被貼上「小報」。
事實上,報紙的權威地位,建立於其對言論自由的努力與報導內容的正確性,若只是以「發行份數」做為報紙之「大小」評比,並以此來相冠相稱,則全球世界各國之報紙,恐怕沒有幾家比得上中國大陸的「人民日報」。但,試問,全球各國的學者在投書討論報導內容時,有哪位學者是以「全球第一大報」來加以美譽「人民日報」?
感謝羅教授對於本報報導內容的認真閱讀,並引述本報二月份之報導,證明承辦林益世案的法官,根本是預設立場,早就想動手腳放水。
藉由羅教授的引述,亦可證明本報報導之專業性與權威性,簡言之,我們報導的權威性不容「小」覷。
(作者為法治時報創辦人兼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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