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公務體制退休金道德危機

◎ 孫榮富

立法院即將針對「公、教、軍、勞、國民年金」提出提撥與退休給付制度的專題報告,但可別忘卻了本月初才遭媒體揭露,涉嫌貪瀆的公務人員竟還能領取退休金的荒謬!

究其原因,乃在於政府對於涉嫌貪瀆人員之控管機制,缺乏其事前預防、事中因應、事後處理的明確規範,以致引發公務人員退休金法制缺口的道德危機。也就是說,某些公務人員(或單位)因不必承擔其行為所可能造成的結果,則其行為就不會循制守法。

依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只要不是留職停薪期間、停職期間、休職期間或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涉嫌內亂罪、外患罪,尚未判刑確定、不起訴處分尚未確定,或緩起訴尚未期滿等條件下,即使涉嫌貪瀆事件未停職者仍能領取退休金。例如:前關稅總局副局長呂財益、前駐斐濟代表秦日新、前國道高速公路局長何煖軒、前消防署署長黃季敏等。此與美國國務院十九日公布的「二○一二年全球人權報告」,貪污被列為台灣去年主要的人權問題或有關聯。

馬政府面對此一危機,不僅無法有效處理,或懲罰這些涉嫌貪瀆的公務員,也阻斷不了涉貪者利用退休金保障巧門,針對退休申請、月退金領受權益、已發退休給與或撫慰金、退離給與等的鑽營行為。現階段的公務人員貪瀆狀況,或許已經不是個別、某些、部份的公務人員,而是整個馬政府公務體制已落入「退休金法制道德危機」的泥淖之中。

嚴重的是,國內屢屢發生公務人員涉貪瀆案件,卻依舊照領退休金,甚至入監服刑竟還能領取月退俸,這種違反社會道德正常認知的不公義、不合理現象,不僅使公務人員形象破壞,還造成國家財政的實質損失,甚至讓主政者從財政守門員成為變相護貪的角色。

倘若馬政府在未來三年,不能跳脫「公務體制退休金道德危機」的信心破壞,再多的年金改革,也不會有多大的正面作用;那麼第三次的政黨輪政,也就不是不可預期的可能結果了。

(作者為國會辦公室法案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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