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一定要獨立?

◎ 陳彥亨

當年謝長廷有否提到「台灣不一定要獨立」,雖不得而知,但在今天看來,就算他曾言及,總不離兩種心態或意向。第一,認為只要向中國示好,與其簽署和平協議,台灣成為其特區,但仍保有自身的文化、經濟活動等,這並不壞。第二,很清楚台灣是地位未定,又與太平洋戰爭主要戰勝國美國關係密切,認為成為其海外屬地,如關島、波多黎各等,亦有好處。

這兩種心態或意向都可理解。然而在當時,果真他有提出,恐怕兩項皆不受綠營支持者的歡迎。那麼現在呢?民智大開,甚至超越政治人物,第二項已變得可接受,第一項仍不可。理由很簡單,若接受第一項 (也是流亡集團馬政府力推的),台灣就成為明日的圖博、內蒙等。

由此亦可看出,馬政府之所以推不動,原因就在於根據《舊金山和約》及《台灣關係法》,美國才是保有台灣主權權狀的國家。正因為如此,美國也不放心將權狀交給意志不堅、易受中蠱惑的本土人士,即萬一有個閃失,其在亞太地區的利益將全損,顏面更無光。(作者為退休譯者,著有《債與償:台灣二二八傷痕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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