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非核 協商代替公投

◎ 余政達

核四爭議,台灣應吸取各國的寶貴經驗,避免閉門造車帶來的故步自封。

德國決定廢核特別引起關注,一是因為其占有全歐盟五分之一的GDP,二是因為其工業結構,穩定供電對於機械、汽車、化學等工業極為重要。聯合政府於二○○一年通過核能廢除法,後因能源業者認為該國將無法達成於二○二○年較一九九○年降低四十%排碳量的目標,使聯邦政府於二○○九年決定暫緩廢核。直到日本發生三一一大地震及核災後,德國政府感受到極大的民意壓力,再次邀集能源業者共同研商,在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宣布,將逐一關閉核能發電廠,於二○二二年全面廢核。

就如德國核能專家所言,包括核能發電與核廢料儲存,沒有一項工程可以做到百分之百的絕對沒有意外。最佳的風險管理方法,就是採用任何技術後,要在它發生最壞情況時仍能掌控與因應。例如與核四同樣發電容量的五百座離岸風力發電機若設計周延,同時發生事故的機率同樣不高,三一一大地震引發複合性災難時,許多供電系統遭到破壞,福島核電廠的備用電力也被摧毀,唯風機未受破壞,還可持續供電。即便這五百座風力機哪一年不幸遭受超級颱風侵襲而同時發生事故,其後果全民尚可接受,仍不致造成輻射危害。但換成核電廠發生事故,全民是否願意接受像車諾比與福島附近幾十萬居民,長時間默默接受輻射造成健康危害與土地污染?

非核家園是全民、各黨的共識,然而台灣目前最需要的,並非穩健廢核的說詞,也非無法解決問題的核四公投,而是台灣未來四十年積極規劃能源效率與再生能源後提出的能源結構,以及核能、化石燃料逐步退出市場的確切時間進程。行政部門宜邀集在野黨、台電、再生能源學者、再生能源產業代表、環保團體代表等,依據國內節能與再生能源發展潛力,共同商議此結構規劃與時間進程,為未來全國上下的廢核與減排,訂出努力的目標,這才是對台灣數代人民寶貴生命與有限土地負責任的做法。

(作者為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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