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僅就保育觀點便不應讓貓熊來台

行政院農委會審查小組,昨天決定拒絕中國貓熊輸入。貓熊是瀕臨滅絕的動物,模樣可愛,自去年春天傳出可能前來台灣之後,立即受到各方矚目。農委會審查小組就專業上不准貓熊來台,我們不僅贊同此一決定,茲再就保育、經濟及政治整體考量,強調否決貓熊入境的必要性。

我們做此主張,首先是有鑒於引進貓熊在經濟上難以長久為繼。基本上,貓熊由於在國際間被列為瀕臨絕種動物,其交流受華盛頓公約(CITES)規範,中國只能出借貓熊給其他國家。按北京政權的安排,貓熊出國不論出租、展覽,相關國家都需付費;即令贈送,接受國亦應回饋研究保育基金。以美國為例,自一九七二年中國借欣欣、玲玲兩隻貓熊給華府動物園以來,據《紐約時報》今年二月中旬報導,由於貓熊嬌貴難飼,總共四家養有九隻貓熊的美國動物園虧損累累,頗有悔不當初之慨。

美國的貓熊經驗很明顯,此一令人憐愛動物確屬珍稀,足以吸引人潮,唯光景至多三年,新鮮感一過,動物園即開始入不敷出。另一方面,中國把貓熊當搖錢樹,其收益原應悉數用於貓熊保育的專款專用,卻因人謀不臧而幾成呆帳。知名的國際保育專家、美國學者夏勒(George B. Schaller)著有「最後的貓熊」一書,即痛斥中國政府拿貓熊牟利的行徑。台灣如果接受貓熊,即令中國免去每年一百萬美元租金,仍須繳納一百萬美元保育基金,以及新台幣一千萬元研究費,加上飼育支出,而台北市木柵動物園預算一年大約四億元,勢必步上美國動物園養不起貓熊的後塵。

除了「贈送」名實不副外,貓熊來台也很政治。中國獨裁當政的共產黨精於統戰,令人憐愛的貓熊自難逃為其所用。去年五月中共中央台辦主任陳雲林宣布贈送貓熊,表面上是給「台灣同胞」,其實是獎賞國民黨主席連戰當時的聯共制台中國之行。其後,中國充分利用貓熊大做宣傳,從選拔、配對到取名「團團」、「圓圓」,無不統戰味道十足。接下來如果台海此岸政府同意,中國勢必繞過我國中央主管機關,把接受貓熊所需的檢疫、法律程序,變成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或從去國家、去政府、去公權力的途徑,大肆進行其藉貓熊「入島入心」的對台灣人民統戰。至於華盛頓公約所規定的,貓熊只能出借他國,中國亦必向國際宣稱,貓熊只是從中國一地移轉另一地,歸「台灣同胞」照顧,既非贈送,亦未違反國際公約;而台灣若接受,不啻墮入其「一個中國」彀中,自失主權國家地位。

貓熊的政治算計如此,難怪昨天審查會議之前,親中的政媒勢力要火力全開,對農委會施壓,從傳布「預製說帖」的「先有結論」假消息,鼓動審查委員退席,到貌似天真地提出「貓熊歸貓熊、政治歸政治」政治白癡論。值得檢討的是,執政團隊從陳總統到農委會蘇嘉全主委,此案既已交由專業審查,其間就貓熊的發言正好提供親中政媒勢力攻訐的口實。未能謹守為政「不在多言」,卻常言多而失,實在是自找麻煩的又一例,不知執政團隊何時方能確實記取教訓?

所幸審查委員不受外力干預,審慎就貓熊管理飼養所需之氣候、環境、食物及技術能力等各種保育因素進行考量,達成「愛牠就不要讓牠離開棲息地」的符合保育決定,且不因其是否野生或圈養而有別。如此專業審查,拒絕已經不再單純的貓熊前來,正是執政者自反而縮的義正辭嚴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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