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公視董事應關心結構 不是節目

◎ 鄭同僚

這幾天看報紙報導部份第五屆公視董事被提名人談他們對未來角色的期待,大多在談節目內容,有的甚至連節目名稱都提出了,這現象,有點令人擔心。

公視董事會可以決定公視節目方針並監督其執行,但個別董事並不適合直接影響特定節目內容;若未來董事們汲汲於叮囑個別節目,就會亂了董事會治理與經營團隊管理的分際,讓經營團隊進退兩難。

根據公視法,公視董事會的職掌,主要在於決定公視的營運方針,以及電台整體節目發展方向。目前公視董事會轄下的公廣集團(含公視、華視、原視、客視、宏觀台)面臨的結構性問題很多,主要包括:整體營運經費不足、內部勞逸不均、人力支出佔經營成本過高、原客宏三台定位不明仍屬標案、華視嚴重虧損、公廣集團亟待資源整合等,這些才是公廣集團董事應該關心的重大結構問題。

公廣集團當前面臨的問題很嚴苛,未來有沒有能耐承擔起平衡商業媒體被財團壟斷威脅的社會責任,為台灣社會提供一個令人安心的公共媒體選項,端看我們選出什麼樣的公視董事會。

以前選任公視董監事並未要求候選人提出經營理念,不過,當前社會氛圍似乎對他們有不同的期待。因此,請這些候選人先對公視重大結構問題提出解決之道,或許是回應公民社會殷殷期待的好方法。

審查委員們也應該從這些重大結構問題上來審視每個被提名董事的主張,才不負眾望。

(作者為第四屆公視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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