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誰偷走了台電的績效?

◎ 陳夢榮

台電公司破天荒地被經濟部在一○○年度的考成評為「乙」等,引發甚多爭議,而經濟部卻一直不願公開說明台電考成「乙」等的原因,更讓人質疑。當然一個企業的員工績效獎金確實與企業盈虧相關,如果真是員工績效不彰,沒有獎金相信沒有員工會有怨言。

以電業自由化的名目開放民營發電廠,高價購電低價售電的政策來自立法委員的建議、政府的政策與官派的台電政務官員指使,結果虧損的責任卻由全體台電員工來承擔,甚至遭監察院彈劾、公懲會懲處降級改敘的超齡高官依然穩穩當當的在台電做他的總經理,派其擔任該職務的人沒有責任嗎?

九十六年至一○○年度政策的負擔,諸如:離島發電補助依法應由政府負擔五二四億元、經濟部水利署該出的水利工程費九.四一億元、經濟部長在媒體面前兩手一攤(沒錢),就由台電吸收了;配合政策實施獎勵住宅國中小學校及公設用戶節電措施的支出高達一六六億餘元、執行政策性任務增加利息五十七億元、吸收天然氣高價購電低價售電的虧損高達一○四一億餘元等,各項工業及公用事業、政府教育機關、弱勢團體的用電、路燈等,都由台電補助,政府辦活動、買書購物也要台電補助,就是這些拖垮台電,九十六年至一○○年度累積共計四千九百多億元。

藍綠兩黨都知道這個數目與內容,但就是不說清楚講明白,造成社會不安與人民的不爽和對立,兩黨都想在中間擷取利益,這就是政治的可怕之處!

(作者為台電工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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