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女性用品」發票

◎ 陸念慈

難道是為了幫國民黨「彰化」縣長之弟的案子轉移焦點?放著那麼多「馬友友」的貪污弊案不查?「彰化」地檢署竟然查起馬英九大忌的教授「假發票案」?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馬屁拍到馬腿上,檢察官的年終考績搞不好連乙等都沒了?

雖然貪污就是有罪,不過以這麼多的案例來看,在國民黨開的法院裡,有沒有罪絕對是「看人辦的」!再加上檢察官又高舉「道德」大旗,「痛斥」教授們有負國家立法的「殷切期望」?就差沒有再次發作,吟詩作對說什麼「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等;教授們這次想要過關,恐怕真的是「很拚的了」!

一看到又是「假發票案」,很多馬迷就急著跳出來對號入座,忙著護短說,跟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完全不一樣」?此點筆者倒是頗為認同,因為隨便就可以列出十幾個「差很大」的疑點,馬英九又怎麼可能「有罪」呢?

例如教授有沒有像馬英九特別費案一樣,用「女性用品發票」來報帳?教授助理的名字是不是叫做「余文」?教授助理會不會自己擔起來?教授有沒有當過檢察官的上司?有沒有幫檢察官證過婚?教授有沒有「大水庫」?教授有沒有公使錢?教授是不是千億黨產的黨主席?教授有沒有御用媒體找禿頭幫忙轉移焦點?教授有沒有黨證?最重要的是,教授以後會不會碰到像蔡守訓那樣的「宋朝法官」?

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除非「騜」上跳出來下聖旨,否則就算教育部長去跟檢察官跪,教授們恐怕還是難逃被「正法」的悽慘命運!(作者業商,http://blog.libertytimes.com.tw/ntl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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