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考監兩院如不廢除即應積極變革

當政府普遍被認為是阻擋國家進步的大石頭時,最近有兩個官職是否應該裁減,不約而同被提出討論,一個是監察院長王建煊說:「監委現在太多了,所以應該減少」,「有的國家只有我們的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一,應更精選真正的御史大夫」;另一個則是曾任銓敘部次長的李俊俋在立法院提案,希望將考試委員從現行十九人改為七人、任期六年縮減為四年。這兩件提議都非常具有建設性,值得朝野政治菁英認真思考、盡力推動。

除弊與興利,是改革的兩個面向,所謂應興應革事項。若無能積極興利,至少在掃除弊害上要拿出魄力。台灣目前的政府體制,雖在民主化後歷經多次修憲,訂定了十二條增修條文,但是基本架構仍不脫孫文所發明的五權憲法體制以及大中國的沿襲,於是,有別於三權分立,增設了監察院與考試院。由於都是一級機關,因此特任官員額頗巨。依據「憲法」,監察院設二十九個監察委員;而考試院組織法則規定,考試委員名額為十九人,兩者任期一幹都是六年,比總統還舒服。小小的台灣,人口二三○○萬,並不是中國制憲當年的四億五千萬;依據公務成本的概念,在政府財政日益惡化的今天,促使社會開始反思:我們有必要養這麼多部長級的大官嗎?這絕對是個值得理性探討的議題。

王建煊呼應縮減監委主張後,有監委反譏:這些年表現最差的就是王,還好意思說風涼話;我們認為,身為御史大人,實不應「以人廢言」,若如其所說:有人很差,不正表示監委的素質良莠不齊,因此更該精挑細選,以免濫竽充數嗎?也有監委辯稱:監院改革與監委人數沒有絕對關係,減少監委人數涉及修憲,短期內沒有可能性。這話似乎是既得利益者的防衛過當。減少人數,至少可以撙節開支,少一名監委,連帶就少一部車、一個秘書、一個辦公室、一個助理,誰說無助於監院更為精實?同時,監委在出缺時至少可以不必補實,以逐步瘦身,要做不做,存乎一心,怎麼無法劍及履及?

至於十九名考試委員,很早就被笑稱是錢多、事少、離家近的「涼缺」,他們與院長一樣大,當過銓敘部長的朱武獻曾經形容:考試委員若不來開會,沒人可管,來開會,也可以不講話,講話,也可以不必負責,因為是合議制,大家共同負責,等於大家都沒有責任。也在考試院待過的李俊俋則批評,考試委員一年只當三次典試委員,但是他們的待遇,一年要花掉國庫逾四千萬元,而且這些試委許多人都在外兼課、兼差,賺取外快,簡直就是政治酬庸。考試委員被前政務官看破,絕對不是考試院秘書長辯稱的「外界誤解」,因為這些指控者都是內行人,並不是「外界」,這也是政黨輪流執政、很難一手遮天的好處。

二十九名監委與十九名試委,總共等於是四十八名部長,依據實際業務量,以及這些年他們總體的貢獻,應當有不少民眾同意若將他們的員額分別裁成目前的三分之一,恐怕還嫌多。既然行政院已經開始在組織調整,儘管距離理想仍不盡滿意,監察院與考試院何能完全置身於政府改造之外,企圖繼續維持臃腫肥大的身軀呢?所有的從政者,相信都不願意成為人民眼中尸位素餐混飯吃的官僚;或者猶如過街的肥貓,走在路上遭人指點,一點光榮感也沒有。當社會已經開始點名檢討,並且眼見共鳴不少,監委與試委這些袞袞諸公們,何不主動研擬自我革新方案,以建請相關單位修憲修法、甚至以政治運作的途徑來落實精簡的優化?若考監兩院無法廢除,則考試院內部早有將試委縮減為十一、二人的研究報告,監察委員產生方式應修憲改為民選,何況監委在歷史上曾有過最少十九人的規定。顯見問題非常紊亂。

對於擁有最大政治權力的馬總統來說,現任監委與試委都出自他的提名,如果把國家當成事業來經營,這些人這些年有多少「產值」?做「老闆」的能不內部評鑑?能見冗員充斥而不著手制度變革?能無視顧客滿意度調查?訴諸改革,能立即加分,何樂不為?當國會已有刺激改進的聲音,國民黨至少不該阻擋,若抱殘守缺、一味維護、不為長治久安計,那麼整間公司最後只有被市場無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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