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辛志平校長不講究禮貌

◎ 董恆秀

尊師重道,那要看是怎樣的老師、怎樣的道!更何況蔣偉寧被批評的身分是教育部長,不是老師,也不是校長,而陳為廷是以公民身分依法備詢,行使其直接公民權,表現正當民主社會的公民參與,這何需大驚小怪的?

談到質詢與禮貌,我們來看看四十五年前發生在新竹高中的事。竹中在辛志平校長任內,有一個讓人津津樂道的動員月會,這個活動是在禮堂舉行,校長站在講台上,要質詢的學生站到講台前的樓梯上,這樣所有學生都能看到他。質詢的學生要報上自己的姓名與學號,以對自己的講話負責,講話要有憑有據,不可無的放矢。辛校長以這種方式,訓練學生的膽識,訓練學生勇於負責、敢作敢當、直言不諱。

當時有一位叫陳傳輝的學生是這樣質詢辛校長的:「我們每次早會遲到,就會被教官抓去罰站寫悔過書,或是處罰,那校長最近連續遲到,校長就在早會上跟我們說,一下他的錶慢啊,一下他的鐘停啊,一下他的三輪車夫來慢啊。這些表面上聽起來雖然是很有道理,但這些都是不成理由的理由。我們學生既然遲到就要受處罰,那校長跟我們師生是一體,校長遲到照樣要受處罰才可以,怎麼可以我們學生受處罰,校長逍遙法外,太不公平了。」

辛志平校長在接受這樣的質詢後並未生氣,他回答說,「這是我的錯,既然是理由,但講的也是真的不成理由啦,但是我一定改過,以後不會再遲到。」

在幾十年前辛志平校長就有這樣的民主素養,時至二十一世紀網路發達的時代,我們社會竟還充斥這樣大剌剌的禮教吃人,何況今天的場景是在立法院,身分一位是部長,一位是公民!

(作者從事寫作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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