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參與公共事務應予鼓勵

◎ 陳弘軒

先還原事實的來龍去脈。

教育部日前發布「關心函」確有不當;而立委邀請學生備詢,依據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讓公民得以表達社會真實的聲音,合法合憲並無不妥。但關鍵就在這個「學生備詢教育部長」的創舉,顛覆一般「尊師重道」的儒家思想,而大眾是否能兼具理性與民主的態度,來面對來自社會上不同族群的聲音,特別是這些時常被標籤化的族群,例如「草莓族」、「年輕人沒大沒小」的大學生。

很明顯的,許多媒體把學生的「不禮貌」無限擴大,模糊了該討論的重點。好在網路時代瞬間「端正視聽」的資料與聲浪,迅速傳遞開來,即使清大校方欲蓋彌彰,也包不住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網友們的瘋狂轉貼。

其次,對於教育部長勇於承擔責任並道歉,我們除了鼓勵其再接再厲,更重要的是,人民需要「有感」的實際行動。學生「氣血方剛」式的禮貌問題固然需要學習,但其參與公共事務的精神,卻在公民意識薄弱的今日值得鼓勵。 (作者就讀雲林科技大學國際專案管理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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