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比金馬獎更重要的事

◎ 蔡國顯

甫於日前金馬獎頒獎典禮落幕後餘波盪漾,立法委員管碧玲建議有條件停辦金馬獎而波瀾興起。管立法委員曾任高雄市政府新聞處長、文化局長,在任內推動電影圖書館和其他電影有關之行政措施‧對於停辦金馬獎之言論,應屬於「愛之深、責之切」成份居多,也建請主席侯孝賢導演,和朱延平導演息怒。

金馬獎影展的停辦與否,攸關著我國電影產業的走向和發展,此問題凸顯出來,正可以認真思考台灣電影所遭遇困難的解決之道。

一位電影從業員的成就,由得獎來肯定彰顯,這是勿庸置疑的,但如果用有沒有得獎而來評斷是否平庸,似乎也有欠公平,許多沒有得獎的電影從業人,其作品大放光芒,影響大眾既深且遠,古今中外例子不勝枚舉。

又,吳念真〈吳文欽〉就在研究訪談中指出,不同國度地區出品的影片,不同的編、導、演,不同的資金製作成本,不同的製作環境所產生出來的作品,在極短的時間內,集結在同一類型的獎項,被少數評審來做評比,本來就有不同的爭議,各影展皆然,往往順了姑意卻逆了嫂意。

電影具有許多功能,不但是純藝術和娛樂的商業價值,它在我國過去外交處境艱困,風雨飄搖的年代,藉由影展就曾扮演了非正式外交關係,來促進邦誼,活絡外交,也以此來對非邦交國地區宣慰僑胞,

時值今日,各國皆以電影為一國文化的表徵。

振興電影工業,需要提撥大量預算,韓國可供借鏡,約五至六年前,韓國光是一個國家電影資料館一個年度之預算,是我們當時新聞局電影處一年預算的總和。金馬獎特殊貢獻獎得主影劇史學家黃仁〈黃定成〉曾投書媒體,直陳政府漠視國家電影資料館及著作權。

電影是需由一大群各不同專業技術人才組合來完成,許多專業技術和經驗,非一蹴可成,舉凡從影片的劇本構思開始,大約過程為→W籌備→編列預算→遴選工作伙伴及演員→找景→勘景→看景→定裝→開拍→沖洗毛片〈轉高畫質影片〉→殺青→剪輯〈同步錄音剪輯〉→配對白→配效果→配音樂→對雙機→混聲(混音)→轉光學聲帶→沖洗光學聲帶→套片(套底片、聲片和字幕片)→出B拷貝(戲院放映拷貝)。其製作過程非常繁瑣,需要耗費鉅大的資金和人力,且完成拷貝後,才只是完成一半而已,還又後續的上映發行問題,如印製B拷貝、海報和宣傳,以及海內外版權的賣斷和院線片商的拆帳或包底方式發行,是一筆龐大的開銷經費,也是另一個瓶頸。

台灣電影目前所面臨困境就是,籌措拍攝資金困難,電影器材設備稅金過高,人才斷層嚴重,票房補助金缺少,發行網的管道沒有完善建立,還有所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著作權被侵犯,盜版猖獗已經嚴重到扼殺了台灣電影生機。

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夠周延,許多獨立製片公司的投資人所投下鉅資拍攝的影片,且又花費大筆宣傳費用及印好B拷貝和海報,片子才正要上映回收,早一步被盜版者大量銷售,投資人一夜之間,血本無歸。

筆者碩士論文的研究訪談學者專家導演郭南宏、萬仁、張毅、吳念真、蔡明亮、魏德聖等,作品都有被侵權的切身之痛,張毅就曾告訴筆者,他的《我兒漢生》影片是被侵權下的受害者。前美商八大電影公司宣傳部主任導演翁大成訪談研究中直言,目前的盜版科技,每部電影約二十分鐘即可完成。前中華民國電影製片協會理事長郭南宏,原本可以坐收數億元的版權費,因為投資影片全部被盜版,一生努力的投資付諸流水。

過去有一家獨立製片司以一元賣掉一部影片的版權;又筆者過去服務過的中央電影公司,就曾在新片的宣傳會議上,一位幹部出示了坊間的盜版錄影帶給所有與會者觀看,小野(李遠)、吳念真都是當時的見證者,在當時投資數仟萬元的物價指數,等同現在的數億元的資金就泡湯了。

盜版問題如秋風掃落葉一樣,讓西門町及國內的獨立製片公司毫無招架之力,紛紛吹起了熄燈號,往昔的西門町製片公司林立,如今已應聲而倒,這是台灣電影最大的隱憂。

然而,極少數盜版者,輕鬆牟取暴利,坐收漁翁之利,逍遙法外;另電影界有心存僥倖者,「改作」之惡習盛行,早已司空見慣。

著作權法在我國也行之有年,近期也歷經多次修正,但對於電影界而言,還有許多漏網,唱片界亦同,盜版問題並沒有解決。

救國片,當務之急必須先保護著作權,期待馬總統出面召集,統合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門,成立跨部會專責機構,針對著作權的保護,提出改善解決之道 ,至於金馬獎停辦與否,得不得獎與否,應該是比較次要的,智慧財產權若再不能保護,台灣電影前途堪憂。(作者為導演,新近完成碩士論文《國片導演的執導經驗及其創作歷程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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