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關心」的歷史

◎ 張復舜

十一月二十九日,大批學生自組反媒體壟斷抗議行動,昨日傳出教育部發文通知各校「清查參與學生名單」的消息,稍後教育部出面澄清,表明僅僅發文各校「關心」抗議學生。

雖然,教育部並非直接要求學校監控學生,但是已造成學生的恐慌。因為這個「關心」毫無實質意義,學校既不可能幫忙添購冬衣,也不可能準備薑茶。這樣的關心,只會讓人引發更多聯想。

而且教育部不知道,台灣的校園環境不像台灣社會,學生缺乏足夠的民主自由。「關心」一詞,更是跟校方對學生的管束,相互扣連。通常學生事務的管束政策就是起源於教育部或家長表示,希望學校多「關心」。例如高雄師範大學於二○一○年時「關心」學生半夜不回宿舍,於是校方研議加強門禁和晚點名;部分家長「關心」學生半夜打電動,長庚大學於是研議住宿生半夜斷網。這些關心都是出於上對下的父權思維,學生在過程中往往沒有辦法發表任何意見。

此外,「關心」也發生在校方對於學生私下的約談行為,俗稱「喝咖啡」。有同學向學權小組反映,曾經因為發行校園刊物,被教官私下「關心」,實則威脅;也曾有學生要舉辦野草莓學運的座談,遭校警拍照存證。

甚至,學校也「關心」學生是否上街遊行抗議!根據學權小組在二○一一年進行的全國大學學生權利評鑑調查,結果顯示全國一四九間大專院校中,竟然有超過半數的學校規定學生「不得舉行集會遊行」和「鼓動學潮」,否則會記大過處分!殷鑑不遠,二○一○年高雄師範大學就曾經在校務會議中決議在學生獎懲辦法中增訂「未經學校同意,而利用學校名義從事請願、集會、遊行者,應記予大過處分」的集遊法規範條款,引起高師大師生在校內遊行抗議。因此,即便在現今台灣普遍民主開放的社會氛圍下,我們仍無從保證學校校方不會對學生做出嚴重侵害人權的獎懲動作。

當各大學生都明白學校的「關心」不會有什麼好事時,只有教育部不知道這個道理。在各大學普遍保守威權的風氣下,教育部的指示非但無法關心到學生,還引發了學生的恐懼,說明了教育部和各校校園文化環境嚴重脫節。教育部應該要對此事檢討,更要有積極作為─針對禁止學生鼓動學潮、禁止學生參與集會遊行的學校進行開罰或限期改善,並且要求各校撤除其他違法的學生管束法規。

(作者為長庚大學醫學系學生,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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