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祝祥嶙
假設一個在美國賣五元的漢堡,在台灣賣七十五元,以這樣的購買力來做為匯率的換算,是一比十五。如果實際匯率是一比三十,那麼,改用上述「理論匯率」來計算的GDP就膨脹了一倍。這就是「購買力平價」(PPP)與GDP關係的「白話文」。
當然,只憑單一產品就決定「購買力平價指數」不客觀,因此實務上是一籃子商品。但這樣的統計還是具有欺騙性,如有的國家以人為方式拉高或調低該國的平均價格,來達到某種目的。
此外,購買力平價也不考慮「在甲國是奢侈品,在乙國可能只是一般日用品」(生活水準)的不同,因此,這個指標做為匯率決定論---長遠來看,實質匯率將向理論匯率靠攏---僅供參考而已。如果進一步再拿它做為國家經濟力、民眾生活素質的主要指標,就不可靠了(學理上對其使用的限制性和批評不少,在此不再贅述)。
採用PPP來計算GDP時,開發中的國家如台灣等,通常會增加;反之,已開發國家大多縮水。對外銷比重較高的國家,也較為有利。而取樣不同,不同的機構計算出來的結果也不一樣,如二○一一年的台灣人均GDP(以PPP計算),IMF的資料是三萬七千七百一十六美元,高於丹麥、芬蘭、英、法、日本、韓國。EIU(經濟學人資訊社)是四萬一千三百八十五美元,都超越德國了!
這麼好的成績,過去我們的官員都不標榜。吳敦義當行政院長接受黃義交質詢時,連說「我看我們還沒有那麼好」三次(第五十五期院會紀錄)。而當時的經建會劉憶如主委也說:「IMF會訂這個東西最主要是匯率,它講的是長期均衡的匯率。它不太準確,以現實狀況來講」、「PPP基本上不存在,只在理念的概念中存在而已」。
然而,Bumbler事件後,駐英代表沈呂巡拿它來「壓」《經濟學人》,真是貽笑大方。國內偏藍媒體還有引述為「台灣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和國民的國際購買力,在二○一一年都已超過英國」(後被官方糾正);或稱「最具反映人民生活的PPP」,皆刻意誤導國人。
令人感慨的是,上週馬總統還在談PPP,表示內行的官員和幕僚「不敢點破」;說得高興的他,那天心血來潮,指六三三中的國民所得三萬美元是以PPP計算,就不用奇怪了!
(作者為任職百大企業之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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