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依法行政」的資本暴力

◎ 謝若蘭

台灣原住民族長久以來因為殖民政府暴力作為,長期在「依法行政」或甚至根本「於法無據」的欺壓下苟延殘喘。好不容易有個《原住民族基本法》,卻未積極作為,不僅沒有完成相關子法訂定,更透過資本主義串聯墾殖社會的開發霸權思想,任憑各種以開發之名修訂的諸如《東部發展條例》、《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依法行政」讓原住民土地成為政客財團魚肉搶食一空,使得原住民族主權完全淪為空談。

美麗灣度假飯店BOT案占用Pangcah阿美族刺桐部落世代捕魚的海灣。這個自始至終投機取巧且違法的建物,占據族人傳統居住以及維持生活的傳統領域,使得原屬集體公共財產的傳統領域,變成私人遊樂觀光飯店。更可惡的是,贊成開發者還趁機消費與污名化原住民愚蠢不懂得提升經濟過好生活,其心態完全複製了西方航海者以拯救者心態蠻狠掠奪他們眼中屬於原住民的「無主之地」,以「文明化」來規訓被他們視為不懂經濟競爭遊戲規則的原住民族。

以《東部發展條例》規劃的靜浦山海劇場以及瑞穗紅葉溫泉區的部落族人與公部門對話公開會議中,現場部落族人與土地擁有者幾乎都反對這種暴力式的開發。不久之前,台東知本的卡地部族人也以「捍衛祖靈拒絕遷葬」訴求,來進行反對殖民政府以觀光發展為由,行壓迫族人之實的活動,而最近也看到族人們反對強推「日月潭向山纜車場站以及向山觀光旅館BOT投資興建案」通過環評來強行掠奪邵族僅存的土地生存空間。

此類所謂開發建設案,既沒有族人參與規劃,於環評違法或是環保團體提出疑慮時,卻又一再替財團護航,想要就地合法。如果所有的法定程序正義規則中沒有納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須徵詢在地族人的參與,並尊重部落會議的意願進行任何形式的開發,就是政府部門帶頭違法,踐踏了司法國家的基本尊嚴,持續殘暴對待台灣原住民族人們。原民會以及原住民族各級民意代表如果此時再不強硬起來,站在族群與環境正義的這一方,共同來面對這一連串的傳統領域掠奪而有所作為,將有愧於世代保護守衛族人們可以繼續為族群奮戰的祖靈。

(作者為西拉雅族,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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