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談清大台勞/試用期到了,我卻不能fire你!

◎ 陳惠萍

身為七年級生的我,有些話想說:

一、給企業主:七年級生其實是可以吃苦的,但請您們能夠用合理的薪資來換取我們的績效,不要怪台灣的高學歷人才出走,甚至到澳洲當「台勞」。您們知道澳洲的企業主是不愛讓員工加班的嗎?除了人民注重生活品質外,他們的制度很明確,加班就一定要雙倍的薪資。

二、給政府:親愛的總統,你那22K方案真的是害慘了我們七年級生!因為你寵壞了企業主,當然您的本意是為了畢業生,但是您卻忽略了現實中的企業主是不會願意付更多的薪資的!

一般企業聘用新人,通常都有試用期。但是我們的「頭號公僕」馬總統,在試用期後,沒有任何績效出來,這讓資方(繳稅的台灣老百姓們)如何能不失望呢?

(作者為行政助理,彰化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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