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胡志強、財政部、人民,誰白癡?

◎ 王有康

台中市長胡志強抨擊財政部,公債法拖了兩年,「把我當白痴」。問題是,如果急著通過公債法,恐怕是「把人民當白痴」。

近年來政府實施遺產稅及土增稅等減稅措施及海外所得查稅不易,加上主計部門對於各級政府單位的支出並未嚴加把關,導致中央政府債務即將逼近公債法四十%的法定舉債上限。若依九十八年以前公債法規定,政府舉借一年以上公債未償餘額,中央與直轄市是以GNP為管制基準,例如中央每年舉借一年以上公債未償餘額不得超過前三年名目GNP平均數的四十%,直轄市不得超過前三年名目GNP平均數的五.四%;縣市及鄉鎮則採取GNP與歲出總額兩者做為計算標準,也就是縣市與鄉鎮除了各不得超過其當年度GNP的二%與○.六%之外,同時也不得超過其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四十五%與二十五%。但九十八年修正公債法,卻刪除了縣市政府債務餘額以GNP做為管制基準這項指標,仍保留中央每年舉借的一年以上公債餘額不得超過前三年名目GNP平均數的四十%的上限規定。

換句話說,目前躺在立法院尚未三讀通過的公債法,將各地方政府舉債上限改按各地方政府當年度總預算與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為計算基礎,一年以上債務,直轄市大幅調高舉債上限不得超過當年度歲出的兩百五十%;各縣市政府舉債上限,也由原先不得超過四十五%大幅調高為七十%。公債法這一重大變革,若真的通過,恐造成未來各縣市政府因為「編列當年度歲出預算越多,就可以發行更多地方公債」,以債養債,最後還是要對人民加稅來還債,再加上不當支出及浮濫編列歲出預算,將危害地方財政紀律。我們不禁要問:急著通過公債法,當人民是白痴嗎?(作者為致理技術學院通識中心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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