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炎城
總統大選時,劉憶如公然偽造宇昌案文書,證據確鑿!但台北地檢署卻認為劉憶如並沒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動機,將全案簽結。再則劉憶如在今年七月初表示:是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口頭指示她進行調查宇昌案,吳敦義是副總統候選人,令劉憶如打擊蔡英文,證據如此明顯,台北地檢署怎可認為劉憶如沒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動機?這種不公不義將全案簽結,讓人民感覺司法正義已亡!
吳敦義太太蔡令怡站台時,聲嘶力竭指控:「蔡英文將國家的錢十一億搬回家。」白賊義更白賊說:「蔡令怡說十一億還算客氣,事實上是十四億。」然台北地檢署認為:宇昌案內容可受公評,相關被告對於蔡英文提出的質疑、評論,並非憑空捏造,無法構成意圖使人不當選要件,一併簽結。偉哉!許水德斯言:「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要不然你們能怎樣?」
能怎樣?我們希望蔡英文再告一次,並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瀆職!
(作者為退休教師,宜蘭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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