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為柯文哲說句公道話

◎ 陳夢熊、施肇榮

據報載,因為去年八月台大器官捐贈移植感染愛滋事件,監察院以八比二投票決議彈劾柯文哲,並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二個月前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師懲戒委員會,才對涉及本事件的九位台大醫院醫師做出「不予懲戒」的決定書;今監察院卻針對單一個人提出彈劾案文,未進一步對主管機關,甚至整個器官捐贈移植作業程序進行調查,實屬遺憾。

在監察院尚未進行本案調查前,去年九月已有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簡稱醫策會)受衛生署委託進行調查,綜合整理出「醫院誤植HIV陽性器官事件根本原因分析報告」,該報告彙總評鑑委員及其他專案調查小組專家的意見後,提出本於「對事不對人」的理念,只做進一步的根本原因分析,希望能找出人為與系統性失效的原因,做為日後改善的參考。顯見本事件發生原委是「人與系統的介面」發生問題,絕非單純個人的錯誤。又,該「根本原因分析報告」的調查委員,係由衛生署邀集包括評鑑委員、器官移植專家、醫改會、消基會、疾病管制局及台北市衛生局代表共同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報告書屬於「機密、限閱」,所以連參與的某民間團體亦被限閱,但監察委員應不在限閱之列吧!

其實器官捐贈移植的「真正作業中心」是行政院衛生署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TORSC)」,該中心集合專家意見訂有「器官移植作業準則」,做為器官移植的「標準作業程序」,絕非台大器官捐贈「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柯文哲一人可以擅改。所以正如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組長朱顯光所質疑,此事件與系統性和制度性問題之間的關連,遠大於個人錯誤;此次彈劾再度淪為針對個人的批判,外界只看到情緒性反應,無助釐清真相與制度性改革。

希望本彈劾案是本事件之句點,因為截至今日為止,尚有八○二九人等候器官移植,官方及社會應給移植團隊更多的鼓勵!

(作者分別為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醫事法規委員會召集委員、醫事法律智庫執行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