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翰聲
台電指稱蘭嶼因為住宅用電免費,造成平均用電量高達本島兩倍,過於浪費。台電在蘭嶼的核廢場從去年底租約到期,已經違法佔用超過半年以上,這很顯然是準備重啟續約談判前夕,刻意釋放出來以壓低回饋金的手段。
既然蘭嶼用電免費是來自於核廢料的「回饋」,那麼只要把核廢料搬出蘭嶼,便不存在浪費電的問題了。台電怎能因為自己採用免費電價的錯誤機制,反過來責怪受害者。
台電從一九八○年用魚罐頭工廠的謊言來興建核廢場,共累積了十萬桶的廢料,被達悟族稱為「惡靈」,原住民堅決要求撤出核廢料,而不要求提高回饋金。散布「撤出核廢蘭嶼怎麼過活」的耳語不但不應該,更令人懷疑政府是故意把離島和原住民地區搞到一窮二白,再強迫人民接受沒有人願意接受的東西。
蘭嶼電價免費是離島建設條例所明定,修法刪除應是遷出核廢的配套,更進一步的作法,則是明確訂定核廢料不得棄置於離島,才能從根本解決對諸多離島的壓迫與歧視。
整個核電產業鏈的運作,根本是靠謊言所堆積起來的,因為一旦講出真相,將沒有人願意葬送後代子孫的幸福,只為了這一代的一點蠅頭小利。(作者為綠黨中執委,完整版請見http://panhan3.pixnet.net/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