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瑩
健保精算師唐志倫先生投書「年度自負額勝過保大不保小」,提到美國避免醫療浪費有兩個重要的機制─年度自負額和部份負擔。唐先生認為杜絕浪費之道在「門診濫用次數要砍掉」,建議實施前者。
其實,以台灣的國情,採用後者,調整比美國低很多的部份負擔到合理水準,可能還比較溫和有效。以唐先生建議的每年自負五千元來說,大部分青少壯年不太可能會超過,若無保費調降配合,這群人反彈應該會很大。
台灣跟美國制度差異很大,第一,台灣民眾的醫療浪費並不止於小病,大病一樣浪費,尤其各種高貴檢查及慢性病藥物。因為台灣民眾可以逕赴大醫院看病,而大病的自負額比率又很低。
第二,美國的門診醫師診療費很高,台灣很少,就算削減每人每年五次門診量,少看的也多會是最便宜的一般門診,能節省的錢大約只有一千多元,不可能是五千元。一千多元,大約只夠另一個「大病」病人多開一張慢性病處方箋,或是作五分之一次電腦斷層。能結餘的錢也不是一千多億,可能只有三、四百億,這用提高百分之五、六的健保部份負擔就可以達成,且不用賣力去推一個新制。
無論實施年度自負額或調高部份負擔,甚或陳揆提到的「保大不保小」,建議政府針對各級醫師做個民調,找出成本最低的方案。(作者為醫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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