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北市租金補助的歧視條款

◎ 王揚宇

新北市政府將在下半年度端出二十二道福利,受惠族群包括原住民、老人、孩童等等,不過筆者發現其中針對未婚青年推出的「新北市捷運青年租金補貼計畫」大有問題。

該計畫內容主要是針對二十至四十歲單身人士(必須在新北市內就業或就學連續滿一年),且租屋地點位於新北市捷運站周邊一定範圍,提供租金補貼(每個月二四○○元,最長可申請一年,共一百名)。難道,沒能力住在捷運站附近的人就無法申請嗎?

筆者參閱相關新聞得知,所謂「一定範圍」是以「捷運行經新北市之行政區」為界定標準(內含新北市九個行政區超過二八八萬人口)。那其他沒有捷運經過的二十個行政區共一○四萬市民的權益在哪裡?難道朱市長要創一個新北市「非」捷運青年租金補貼計畫來補貼他們?

筆者曾三次電訪市府城鄉局詢問相關計畫資訊,對於捷運站周遭範圍目前雖以捷運行經之行政區為標準,但也不排除有可能會限縮為捷運站周遭一公里,到底範圍界定標準在哪,請朱立倫說清楚講明白。

(作者現任議員助理,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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