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恒煒專欄》蔣介石當然是228元凶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直指蔣介石是元凶,是透過學術研究落實人人皆知的事實,並沒有出乎意料的驚人之處。然而,蔣經國的私生子蔣孝嚴及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拿著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三日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致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的手令,「請兄負責應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抗令論罪」,做為「反證」,也做為蔣非「元凶」的證據。

值得推敲的是,為什麼蔣介石的手令不像漢帝劉邦「約法三章」般乾脆俐落,而要在「嚴禁」上加「應」?這就是表示陳長官沒有「嚴禁」,「施行報復」正在進行中,故而蔣才會用「應嚴禁」,顯示陳「應」該做而未做。

這份「手令」實在說並非出於蔣的主動,而是因為監院派楊亮功到台灣查辦事變,三月十三日楊致電院長于右任:「地方政府濫事拘捕,人心惶惶,擬轉陳中央嚴令地方政府不得採取報復…」于右任隨即覆電云:「所見即是,已陳主席矣。」所以在覆電前,于右任「已陳」主席,主席立刻下「手令」做為「回應」,也就是說,此一「手令」是做給監察院看的;難怪是「孤證」,也難怪缺乏證據力。

根據Denny Roy的Taiwan Political History的說法,蔣有一明一暗兩個手令致陳儀,明的如上,暗的則要陳不可手軟,「殺光光但秘密行之。」(頁七一)(作者註解有資料來源,可以檢索)這原是蔣的一貫手法,不足詑異,足證蔣主導平亂之不可掩蓋。

蔣介石為什麼要對台灣人趕盡殺絕?事件甫發生,蔣在日記中就認定「共黨分子與野心政客從中煽動群眾」,從大環境來看,一九四七年元月國共停戰協定破裂,二月共黨大舉進攻吉林省,內戰一觸即發;蔣介石將「台灣事變」與「共黨分子」連在一起,無異為「二二八事件」「定性」,如何處理也「定調」。三月十日蔣致電慰留要辭職以示負責的陳儀,同時強調「據報共黨份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台灣省警備司令參謀長柯遠芬明確指陳台灣事變的「政治大陰謀之幕後主使者,自非共產黨莫屬」,厲行「寧可枉殺九十九個,只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見白崇禧訪問錄)完全符合蔣的用心。二二八大屠殺正是國共內戰之一環,難怪蔣如此心狠手辣。

「二二八」平亂,是蔣一手掌控,五月七日蔣首派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率部隊赴台灣維持秩序,名義上歸陳長官指揮,實際上卻直接聽命蔣介石。在賴澤涵、馬若孟、魏萼的《悲劇性的開端》一書中,作者非常困惑的問道:「為什麼劉雨卿直接向蔣介石報告動亂而非向白崇禧報告?也不清楚為什麼蔣回電給白而不直接回答劉雨卿?」原因就是蔣一向主控軍隊而不假手他人,李宗仁「和蔣先生相處數十年經驗」,深知「蔣常常直接指揮最前線的師長,甚至『連團長也指揮起來』」,蔣只相信嫡系,也只有蔣指揮得動。劉雨卿平亂,是直接奉蔣之令而行,當然直接向蔣報告,白崇禧「轉告」劉師長不過是間接「二手命令」而已,哪抵得上「直達天聽」?

二二八事件的資料已愈來愈多,真相不容國民黨一手遮天,蔣介石是不是元凶?不只證據會說話,證諸國共內戰歷史更明顯彰著了。

(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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