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宏煇
筆者曾經帶領學生到教養院擔任志工。學生從來沒有當過志工,第一次到教養院看到那麼多行動不便的人,餵他們吃東西、推他們散心,結束志工服務後,很多同學流下了眼淚,並且和我相約下次再去當志工服務他們。原本他們只是單純地爭取推甄的分數,但這次的經驗卻讓他們感動了。
報載,彰化基督教醫院日前招募五百多名學生義工,結果有八百多人報名,有人認為學生為了分數而搶當志工,並非出於志願,過於功利主義,因而引發爭議。筆者基於前述的經驗認為,學生在國、高中階段,每天忙著課業或玩樂,對於當志工是全然陌生的;然而在推甄的導引下,引發學生從事志工服務別人的動機,或許學生在獲得推甄的分數後不會繼續從事志工,但這難得的經驗,卻會在內心埋下一顆種子,等到發芽成長時,便會相當有意義。不管是推甄或未來十二年國教將志工服務時數列入評核標準,就是一種誘引,期待這顆善心的種子未來能發芽茁壯。
(作者現任教官,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