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讓座孕婦 國安問題

◎ 梁仕昌

立法院先前進行大眾捷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有立委提案建議開放在捷運站喝水,卻沒想到博愛座讓座給孕婦之問題。

為解決少子化問題,政府已將「催生」拉高為國安層次議題。唯許多孕婦即使懷孕,每天仍需搭乘交通工具上下班,在人潮中勞累奔波,政府如何創造樂於生育的環境,完整的配套措施,其實是環環相扣的。

現行法令,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及道路交通管制設施等規定,皆側重於規範運輸業者及駕駛人之行為,至於乘客在運輸工具內之違序行為處罰規定,則鮮少提及。另大眾捷運法、鐵路法雖對行為人或駕駛人之行為有處罰規定,唯對於乘客座位之部分,僅係規範對「躺臥於車廂內或月臺上之座椅,不聽勸阻」、「在列車內乘坐非供旅客乘坐之車廂或機車者」等態樣處以罰鍰。

在此建議對於未讓座予孕婦者,增修得處罰鍰,藉由法令之強制規定及主管機關落實執法,形塑友善的通勤環境,減少對孕婦之歧視,政府應該疼惜這群準媽媽們。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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