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亞屏
某周刊大幅報導德國家家戶屋頂是太陽能板,也隨處可見風力發電機;而台灣日照每年比德國多二七六小時,風力發電潛力比德國多四百小時。但比起德、中、美、印、日、韓等國,台灣的綠能發展敬陪末座!他們能,我們為何不能?尤其在豔陽高照的南台灣及沿海地區,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太陽能及風力!與其使用既昂貴又不環保的核電,政府除了油電漲價之外,其實還有其他更好的選項:
一、積極辦理社區大廈、辦公大樓及工廠之太陽能發電補助,並推動省電綠建築之新建或改造,促使綠能成為全民運動。
二、現行「電業法」規定不論誰發的電,均須由台電買回,故應鬆綁「電業法」,電力市場自由化,讓市場機制決定買綠電或核電、火力發電,以鼓勵民間資源發展綠能發電。
三、修改「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再生能源審核者,而非由台電球員兼裁判,並簡化申請流程及提供貸款,才能真正促成綠能普及。(作者為企管顧問,高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