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精粹戰力的「馬家軍」?

◎ 呂禮詩

日前國防部頒布「國軍一○一年校級尉級軍官延役所需專長實施規定」,延長部分特殊專長且屆滿各階最大服役年限的校、尉級軍官續服現役,圖以因應新一代兵力成軍後,培訓不易、獲得困難及經驗傳承的窘境。

然若深究軍聞社所披露之內容,無論是以「精粹案」之裁軍規劃、「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之限齡限役規定,甚或與軍方所遵奉之戰訓本務間,均存在相當之衝突與扞格。

以「精粹案」而言,原先計畫裁撤之憲兵機車連及藝工隊等,不是更名後予以保留就是可以「留校察看」,而今在所謂「工作貢獻與經驗傳承」的需要下,又將部分政戰、後勤、計畫、主財、衛生醫療及採購等幕僚單位以延長服役方式補實。然此,若「精粹案」不是玩假的,算算可以裁撤的恐怕只剩三軍的作戰部隊!

其次,軍士官服役年限於「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第五、六條已有明定,施行細則亦無巧門之設計,今以「規定」凌駕「條例」而變相延長軍官除役年限,無論以「法源位階理論」之「效力優位」(Geltungsvorrang)原則或「中央法律標準法」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皆有牴觸無效之虞。

再者,無論是陸軍的營、旅長或海軍各型艦的艦長,在升遷的過程中不但需要兼顧學經歷的完整,且在執行各種任務與演訓的過程中磨練戰略思維並陶冶領導統御能力;而美國陸軍前任總士官長Kenneth Preston曾以「士官團隊是國家的重要資產」一文指出士官在現代戰爭中的重要性,解放軍亦著眼於士官的專業能力於二○○九年推動「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惟國軍在考量新一代兵力的人力資源需求時,卻未顧及上述各級指揮官及專業士官的重要性,豈不怪哉?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馬英九總統於就職演說中對於國防政策空洞的論述已令人心驚,國防部又昧於戰訓本務的需求,為非作戰單位大開方便之門,如此這般「精粹」三軍、補實幕僚的軍事組織革新,我想請問:他日面對解放軍兵臨城下時,是派機車連、藝工隊?還是後勤、計畫參謀官?

(作者為前新江軍艦艦長、前海軍官校軍事學科部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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