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李議員 奇怪耶你

◎ 吳宜真

今看見新聞上您針對高雄人口老化問題,向市長陳菊女士所提的建議(以下摘自高雄市議會網站):「將生育、婚姻列為公務人員考績項目,凡不婚、不生的公務人員考績均列為丙等,有生育者也明訂獎勵標準;參選公職應明訂參選基本資格,凡三十歲以上未婚、未生者不得參選任何一項公職,以為國家政策的表率…。」

我十分訝異!許多來自台灣各地的同學、朋友,也都紛紛表示他們的不悅。因此我決定寫這封信給您,以負起一個身為民主社會的市民應有的責任。

我認為,公務人員最重要的不是是否結婚、生子,而是其是否堅守崗位,做好職務應做之事,創造社會之福利。更何況,不婚、不孕現象背後有非常複雜的因素,甚至包含人類無法控制的疾病因素。為了提高生育率而使用國家公權力,剝奪部分人民考取與擔任公職的作法,是否太過荒謬?難道越會生育就表示他/她越適任公職?貴黨之中亦有曾任或現任公職之未婚優秀女性,包含前副總統呂秀蓮女士、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女士、以及現任高雄市長陳菊女士等,難道李議員你認為她們都不夠資格擔任公職,只因她們並未結婚生育?而過分強調婚姻與生育的背後,是否隱藏了「女人是生小孩機器」的邏輯?是否有貶低/物化女性之嫌?男性是否可以因為自己的妻子無法生育,又有國家政策做為藉口,合理化其外遇生子之行為?這樣的「生育」是否應該被獎勵?這與您在政見上所述「爭取職業婦女職場安全與性別平等問題」是否背道而馳?

我的重點在於,儘管人口老化的問題很嚴重,但其背後的原因十分複雜,需要謹慎討論與擬定政策,但絕不能用公權力剝奪人民的自由,您所提的建議,正好剝奪了選擇單身與選擇不孕(無論是否出於自願)的人民之自由,這是開台灣性別平等與民主自由之倒車!

誠心希冀議員您能謹慎思考,讓高雄市越來越好,趨近於真正的性別友善與性別平等之都。(作者為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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