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連湯都不換的「一國兩區」

◎ 黃維幸

留戀「法理主權」的兩岸論述的最新發展,是由吳伯雄投石問路,而由蔣孝嚴進而確認的「一國兩區」。據說這種立場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對「自由地區」及「大陸地區」的區分,而能同時保衛台灣主權獨立,又能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的妙方。在我看來,這是延續「兩個中國」、「一國兩府」、「一個國家,兩個政權」、「一個主權,兩個治權」、「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一中共表」、「憲法一中」,一路下來無法掙脫作繭自縛的「主權」迷思又一次徒勞無功的文字遊戲。

兩岸關係是權力關係,其定位及發展取決於各種力或力量的互動及激盪,不會由憲法推論產生,也無法從憲法定義鞏固。不是這樣瞭解,就是一種非邏輯思維的信仰或成見,與中世紀將法律關係無限擴大到老鼠(沒錯,是老鼠!) ,以法院審判老鼠一樣滑稽。

當然,我不是鼓吹政治人物不須遵守憲法,但是遵守憲法不代表可以無限擴大或扭曲憲法精神到凌駕人民意志(或「決斷」)的地步。只要台海和平,兩岸正常交流,國民黨好似能夠與中共對話,即使是雞同鴨講,一般人不會去了解什麼是「一國兩區」,也不在意政客的胡鬧。可是,我不敢說多數民眾會同意台灣是一中「主權」下的「一區」,更不能假定政客個人的迷夢,即是可以強加予人的願景。

即使以純粹法律的角度分析,並非憲法上所有詞句即是法律妥當適用的保證。法律的解釋首重在當前脈絡下的妥適,更不能以為法律可以創造可能,中華民國憲法更無無限的域外效力。更明顯的是中共不可能因中華民國憲法而自甘淪為中華人民共和「區」。

問題的根源在於從自我設限的抽象「主權」觀念出發,以為「一國兩區」即是解決現實的靈藥,事實正好相反。以台美關係為例,台美有廣泛的政治、經濟、文化等關係,甚至某些人稱台灣為美帝的走狗。但是,美國並沒有對外承認台灣是有正式外交關係的「主權獨立」國家。台美關係也不是什麼「國與國」、「中央與地方」、「聯邦」、「邦聯」、「宗主國」,當然更不會是「一國兩區」的關係。兩岸當然也可能發展類似甚至超越台美的關係,但是,發展這些實質關係顯然不需「一國兩區」的抽象觀念。

這種道理也許是太明顯了,明顯到使我們習以為常而不易察覺。我想廿世紀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海德格說得再好不過:「最明顯簡單的事情最困難,必須以極大的努力去瞭解。」易簡就繁,而受「主權」迷思宰制,卻以為可以因而開展及穩固兩岸的實質關係,不過是再一次的自欺欺人。(作者為公共知識分子,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