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談台灣男人的「負責」

◎ 王純娟

近日分別發生高雄賓士富少酒駕造成三死一孤女、南投酒駕男子來回輾斃一老翁的悲劇。兩位肇事者皆已成人,理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卻共同都是由母親下跪致歉,請求原諒。

台灣社會講求多元、實則價值單一,號稱男女平權、實則男尊女卑。女性不但由過去的「元配在記者會上宣稱相信她外遇的丈夫不會偷腥」,到現在還演進為「母親為在外肇禍的兒子下跪請求原諒」,男性可以在外違反倫理道德、違法亂紀,反正出來道歉的永遠不必是自己,反正基於「以和為貴」、「顧全大局」,一定會有身邊的女性為自己收拾爛攤子。

難怪我們會有這種總統!從小走在權貴鋪好的紅地毯上,周遭以他為中心在運轉;任官職時,做錯事、出紕漏,反正會有「余文」出來扛,他永遠不必為自己的倒行逆施所造成的禍國殃民負責。這整個社會由上到下究竟是怎麼回事?

在美國社會,王建民在自己受傷低潮時外遇出軌,此現象可由「哀傷失落」的角度獲得理解,然而,王建民身為在美國社會的成人,自己做事自己承擔。雖然台灣社會諸多親友曾提到「他就是太單純,需要有人在旁邊看著」,隱含「事情不是他的錯,他不用負責」之意,但身在美國,王建民仍得自己承擔,不會有身邊女性的宣稱相信和下跪致歉。

台灣這整個社會由上到下究竟是怎麼回事?「男性捅樓子,女性收爛攤子」這個經年現象,男性和女性分別該負些什麼責任?

(作者現任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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