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蘭陽
鹿港鎮長補選慘敗,中國國民黨高層震驚於民怨之沸騰,使電費調漲出現政策急轉彎;馬英九總統五月一日晚間罕見地召開記者會,親上火線向人民宣布電費改分三階段調漲,並責成經濟部辦理相關政策措施。
然而,馬總統過去提到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均認為總統職權只限於「外交、國防與兩岸關係」,除此以外,須回歸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國家行政權之最高行政機關。換言之,電費調漲與否為經濟部之職權範圍,而經濟部則隸屬於行政院,而非總統府。馬總統跳過行政院,直接指揮經濟部,是否符合馬自認的憲政體制,引發憲政爭議。
既然總統能直接指揮經濟部,決定電費調漲政策,則行政院院長已形同「總統的幕僚長」,我國中央政府體制已轉化為「實質上的總統制」,自應受立法院「監督」,否則總統「有權無責」,其權力無所節制,恐引發憲政危機。因此,筆者認為總統有義務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一問一答之質詢」,以避免總統權力過大,不受任何監督。
希望馬總統對於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具有邏輯一體性,而非要享受權力時,憲政體制自動轉化為「實質總統制」;要規避立法院監督時,憲政體制卻又變更為「雙首長制」,總統躲在行政院長背後,不願接受質詢,如此恐釀成憲政笑話。
(作者現任法政研究人員,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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