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再生能源電力 台電收購沒誠意

◎ 黃子維

面對質疑聲浪不斷,經濟部與台電公司終於表示願意重新檢討與民營電廠(IPP)簽訂的購電合約,然而台電向外購電,除了外界已批評多時的總價太多、單價太高、簽約年限太長等問題之外;另一方面,針對收購再生能源電力,卻存在著收購量低、單價不足,簽約年限短等較少被討論的問題。

根據台電預算書,今年台電共編列一一九一億元向九家民營電廠購電,每度單價平均為三.一四元,合約保障收購二十五年;相較之下,向再生能源購電的部分,台電僅編列四十一億元,還不到向民營電廠購電金額的三.五%,平均每度單價則為二.二四元,也只有民營電廠的七十一%,合約保障收購二十年,也比民營電廠少了五年。

除水力發電,包括太陽能、風能、生質能、地熱在內的再生能源發電方式,其單價成本因技術限制與規模經濟尚未成形,每度發電成本遠較傳統火力發電為高,也因此各國政府不論是基於發展綠色科技、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是提高能源自給率的考量,對於再生能源收購無不採取長期的補貼鼓勵措施。

以鄰國日本為例,四月底日本政府公告最新再生能源收購價格,大型太陽能每度約十四.七元台幣、大型風能約八.一元、小型風能約二十.二元、地熱約九.六元、生質能則是四.八至十四.三元不等。反觀台灣,根據經濟部公告的本年度再生能源收購價格,太陽能每度六.七元至九.四元、風能二.六元至七.四元、地熱四.八元、生質能二.三至二.七元。綜上所述,台灣政府對於再生能源發電產業的扶植,還不及對於民營電廠的照顧,與日本政府相較更是遠遠不及。

日本與台灣都是極度缺乏能源的海島型國家,而日本政府眼見進口能源價格不斷上漲,同時國際對於減少碳排放的要求日趨嚴格,再加上體認到依賴核能的潛在危機,因此決定大力發展再生能源,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也因此,經濟部與台電須檢討的不僅僅是那幾張購電合約,除了杜絕浪費外,也要懂得花在刀口,應該藉此機會,重新通盤思考國家整體電力與能源的長期規劃,透過加強發展再生能源,減少對火力與核能發電的依賴,免除台灣受國際能源價格上漲的壓力與核災危機,如此也才能讓台灣真正的「轉大人」。

(作者現任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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