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霧社街的文創官僚

◎ 張志成

林口霧社街即將消失,看到滿坑滿谷的參觀人潮,看到網路上惋惜的文字與圖片,再對比現在身邊充斥著韓國文化商品、韓國戲劇、韓國歌曲、韓國明星、韓國泡菜…,我們只有感嘆!

林口霧社街是日本美術大師種田陽平所打造,面積一萬兩千坪,為台灣近二十年來最大規模的電影拍攝搭景,甚至還被評估為亞洲最大的日式建築電影場景。半年來,在電影名揚國際、國內賣座同時,也締造了三十多萬的參觀人次,門票收入達五千多萬元,試問目前台灣哪一項政府扶持的文化創意產業或是文化資產的古蹟與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有這樣的規模與產值?這不就是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的理想狀況嗎?這更是動不動就燃放數千萬元煙火、數億元的《夢想家》舞台劇無法達成的效果!

再來看目前新北市府拆除林口霧社街的理由,甚麼「囿於法令現實」、「農地使用及臨時建築等法規」,還有甚麼「建物腐朽及紅火蟻、白蟻」等,我們只能說,若文建會或新北市府想要保存這場景,這些都不是理由。我們有行之多年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有剛立法通過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可以排除土地使用編定以及建築法的結構安全要求的問題。畢竟文資、文創等特別法優於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不是普遍的法學常識嗎?至於紅火蟻、白蟻,直接委託廠商殺了就好,國內防蟲除蟲科技已經與國外同步了。再說結構安全問題,只要有心,國內多所大學與研究機構的建築專家都很樂意來提加固與保全計畫的。

魏德聖日前受訪時所說「留不下的,最美」,多諷刺的話!最美東西保不住,最美又能賺錢的東西還是保不住,政府還要跟我們說要保存與活化其他數十年、百年的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一個對文化、產業與經濟皆無能為力的台灣政府,我們能期待甚麼?

(作者為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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