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胡市長不抓狂才怪

◎ 陳文奎

阿拉夜店大火辦週年法會的公文,直到法會辦完隔了兩天才送到市長室。胡志強因而說:「拖公文即是拖人民福祉,再這樣下去,我會抓狂,翻臉!」一群住在台中市的朋友,想起在這之前的半年,他也曾在媒體說過一句話:「我這個台中市長所以在全國市長施政成績評比中,成為倒數的名次,是市府所屬官員的作為,所給我的!」

胡市長外交官出身,外交辭令一流,具有同理心而頗有人緣。可是一旦對之於所屬官員,不賞罰分明,一切為連任下任市長而考慮,希冀在官員身上塑造好名聲,而不顧市民的權益,那可能就不符合行政治理的原則,也就是未落實管考、查核、追蹤、懲處的制度。官員「好官我自為之」,就在市長每次不滿意所屬時,「光打雷不下雨」,因循苟且的積弊日久,成為一種官場文化,其形成要有一段時間,反之要改革也得花費多一點的時間,如此市民苦日子一久,豈會反彈呢?

胡志強任台中市長已十年之久,尤有甚者,他之前曾有不滿意議員的質詢,而率所有一級單位主管離席,如此不尊重民主社會的代議制度,更強化了所屬官員不知身處官場應有的標準行事風格,輕忽市民權益日久,必玩法舞弊。胡市長可以效法台南市長賴清德,將市府一名公務員因怠忽公務、曠職日久,而予以革職處分。

(作者為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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