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反分裂法自打嘴巴

■ 陳仲志

就在各界高度關注之下,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終於在經過修改後由人大通過,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更強調反分裂法是和平統一、加強推進兩岸關係的法,是遏止、反對台獨的法,不是針對台灣人民,也不是戰爭法,此法通過,有利於台商、外商到大陸投資。即使中國對此法高度推崇,筆者發現此法未來在落實上,將有其難反之處。

首先,該法第一條強調立法目的之一是為了促進和平統一,但在第八及第九條卻又提出非和平方式來達到統一的目的。該法全文不過短短十條當中,其手段與目的卻如此大相逕庭,產生相當嚴重的矛盾之處。

其次,在該法中提到,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在這個問題上,中國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但衡諸胡溫上台之後,中國領導人可說是積極的想把台灣問題國際化,換言之,中國自恃以目前國力,就算外國勢力的干預,不見得對中國利益有所損害。同時,中國亦積極將台灣問題,主要是台灣致力推動台獨舉動訴諸國際,胡溫等領導人更向包含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提出要全球聯合反獨。如果反分裂法表示台灣問題不能受外國勢力干涉,中國又如何能對其在全球展開反台獨戰線一事自圓其說?難道聯合外國反對台獨,不是引進外國勢力來干涉台灣問題嗎?

第三,在使用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獨勢力而言,中國方面強調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針對台獨分裂勢力的,絕不是針對台灣同胞的。如此言論不禁令人感到莞爾,試問,台獨勢力與台灣平民該如何區分?難道中國研發出只針對台獨勢力而不會對台灣同胞造成傷害的武器?如此似是而非的言論,可說是低估了台灣人民的智慧。

最後,面對中國費時許久才擬定的反分裂法,原先可說是受到各界高度關注,如今隨著條文公佈通過之後,似乎印證了莊子所說的「無用之用,是為大用」。在條文尚未公佈之前,各界對條文內容可說是相當關心,如今隨著其揭開神秘面紗之後,或許對兩岸的衝擊將會逐漸減小,而這可能是原先給台獨勢力顏色瞧瞧的中國領導人所始料未及之處。(作者為遠景基金會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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