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總統鼓勵假扣押?

◎ 李彥賦

日前馬總統在國民黨中常會中,指示法務部研擬關於媒體誹謗言論除罪化,轉由加重其民事責任予以究責的方案;各界認為,這樣的做法減輕了媒體查證的負擔,並對於新聞言論自由而言是進一步的保障。但針對國民黨過去的做法,這樣真的「有保障」嗎?

日前針對馮光遠在某週刊上批判國民黨籍吳姓立委的婚外情事件,遭當事人提起告訴;去年,從苗栗縣長針對媒體人就大埔事件的評論提出侮辱公署的告訴;以及行政院干預中央社的新聞標題事件、一直到謝姓立委狀告記者並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的作法,都一再引起新聞從業人員的寒蟬效應。

雖然自由權利並非毫無界線,但依據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精神,媒體本有監督國家施政的天職,藉以保障人民「知的權利」。而國民黨籍官員、民代,卻一面利用各種手段來限制新聞自由,另一面又高呼要除罪化、加強民事責任等,來替自己博取「維護新聞自由」的美名。但參照謝姓立委之前甚至引起美國自由之家強烈關注的爭議性作法,國民黨這次提案,會不會變相鼓勵有權勢之人更積極利用假扣押干預新聞自由,或對媒體合理評論空間進行打壓,馬總統實需正視、釐清!(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文宣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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