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證所稅 敢開徵就不要停徵

◎ 黃承甫

關於課徵證所稅的議題,筆者認為有所得就應該課稅,非常合理,筆者非常支持。但絕不能像劉憶如她媽郭婉容一樣,股民獲利要課徵證所稅,造成股市無量崩盤跌後股民慘賠,第二年股民欲申報投資損失抵減稅額時,卻又宣布停徵證所稅,擺明不讓散戶申報投資損失以抵減稅額,存心賴帳,真是無賴的政府。

劉憶如要課徵證所稅,一定要持之以恆,不能中途停徵,不能只想課稅,卻又不讓股民抵減稅額。如此一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散戶都能因課徵證所稅而獲益。因為長期以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散戶都是賠錢的。散戶可因證所稅的開徵,得以用虧損換來抵減稅額以彌補損失,相信絕大多數沒有內線消息的散戶們,都會期待證所稅的開徵,誰怕誰!

證券所得是可扣除必要費用(包括證券交易稅、證券商手續費、融資、融券等各項資費)後,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同時大多數的散戶又都賠錢,所以政府課徵證所稅,顯然又輸不贏,劉憶如絕不可能不懂這個道理!心裡忽然感覺毛毛的!莫非劉憶如跟她媽一樣,又想干預股市,以從中獲利,這應是合理的懷疑。

(作者為教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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