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布袋戲閃金光 不是壞事

■ 鄭佑璋

當自由時報頭條報導「霹靂布袋戲,攻進美卡通頻道」新聞之後,對於霹靂布袋戲迷而言,勢必引起兩極化的看法,但是就宏觀的角度來看,布袋戲始終是台灣本地特有發展的劇種,如果能藉著這個商業演出的機會,推展台灣戲劇的特色走向國際舞台,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日前由新聞局所舉辦的台灣意象票選,網友投給本土布袋戲七萬五千多票,玉山則以一千多票的差距緊追在後,筆者以為台灣本地的風光,在國際上享有一定的好評,但是台灣的風俗民情與人文風光,卻只能由棒球與王建民擔任代言人,這對於體育運動愛好者而言,則失去推廣本土文化主體的大好機會。

儘管許多霹靂布袋戲迷認為,霹靂主角在進軍美國的過程中,不僅失去了吟詩作對的台語,改成異國風情的英語以及Hip-Hop風格配樂,主角性格改到面目全非,但是過度堅持布袋戲的劇種特性主體,這對於霹靂布袋戲一直以來走向國際市場的計畫,不能說是抱殘守缺,但是多少也有著無法與世推移的遺憾。

儘管較早期的布袋戲是黃海岱、李天祿這些老前輩,以一人戲台的「掌中乾坤」傳承下來,從忠孝節義的傳統價值觀無所不包,但在兒孫輩的黃俊雄、黃文擇、黃強華手上,將傳統劇碼一變為雅俗共賞的商業性質較重、同時也注重舞台效果的金光布袋戲,換個角度來想,如果沒有經過這番改變,布袋戲不僅無法走向社會化,還有可能成為精緻文化的「劇種活化石」,我們能說走向商業市場,積極擁抱社會大眾的布袋戲不好嗎?而今霹靂布袋戲不僅拍成電影《聖石傳說》,更是改頭換面說英文擁抱國際市場,甚至計畫走向日本市場,如果能藉著這個機會讓更多異國人士看到台灣的特有劇種,進而產生對台灣文化認同,未嘗不是功德。在入境問俗、隨俗的過程,勢必有些取捨,才能融入該地文化,進而取得認同,身為台灣人,其實,我們應該給予這些成功更多的祝賀才是。

(作者就讀花蓮教育大學民間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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