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請問 窮人到哪裡看電視?

◎ 張花冠

NCC廿三日宣布將在五月七日分區關閉類比訊號,站在維護縣民收視權益的立場,本人強烈呼籲審慎考慮城鄉差距,依都會及非都會縣市實際需求,決定關閉日期及投入的補助資源及力度。

首先,NCC以全國平均僅有一.八%比率計算各縣市受影響家戶數,此一推論即有待商榷。事實是,嘉義縣的第四台裝機比率僅有四十三%,非都會縣市第四台安裝比例低於都會區縣市,無線數位轉換政策,對非都會型縣市影響衝擊較大,NCC無視非都會地區總家戶數較「少」,但受影響戶數卻較「多」的事實,且宣布將受影響人數較多的非都會地區關閉類比時程安排在前,影響較小的都會地區關閉時程安排在後,此種無視民眾需求,強迫接受的作法,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其次,政府要人民從口袋裡拿錢出來,至少要告訴人民好處是什麼?所謂無線電視數位化可增加節目頻道,提供民眾更高品質、更豐富的節目內容云云,一般民眾真有受惠嗎?其實,數位轉換真正受影響的是沒有裝第四台、MOD或收看網路電視的民眾,他們必須自行購置機上盒或換購內建接收器的電視,才能收看電視節目。一組數位機上盒大約兩千元,兩千元是一個家庭收入的若干比例?傳統類比收視天線只要花三百至六百元,幾乎就可以收看無線電視一輩子,如今是因為國家政策改變,以致人民必須重新購買數位訊號用天線收看電視,對人口結構相對老化、家戶收入、經濟環境相對弱勢的縣市而言,極不公平。

施政者漠視從基本解決問題,已經造成「家庭所得」的城鄉差距、「就業機會」的城鄉差距、「公共設施」的城鄉差距、現在難道還要造成「傳播資訊」的城鄉差距嗎?人民擁有自由獲取資訊的權利,而無線電視是政府應提供使民眾享有「知的權利」的公共設施,從類比轉換到數位,確實有無線數位轉換政策,涵蓋科技因素、產業發展、國力提升等諸多考量面向,但政策執行與「公民權利」相衝突牴觸時,應重新檢視政府施政核心價值的優先順序。轉換成本不應由民眾買單,尤有甚者是從「窮人」口袋掏錢買單。(作者為嘉義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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