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權力一把抓 責任別人負

對於在野黨立法委員連署邀請赴立法院國情報告,馬英九總統的態度似乎迄今仍有保留。日前,馬英九表示,總統職權在憲法規定得非常明確,面對立法院總統當然是站在第二線;至於面對第一線民眾時,他和行政院長處於分工狀態。然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明文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很明顯,所謂第一線、第二線的說辭,只不過折射出「能閃就閃」的心思。

有關總統國情報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是放在立法委員的條文裡面,這樣的修憲意旨比較傾向立法委員的發動權,當然總統也可以主動表示赴立法院國情報告的意願,至於報告後能否質詢、如何互動則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按照馬英九的邏輯,總統面對立法院站在第二線,第一線卻是由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無法負終極責任),就會形成總統可以影響行政院的政策制定與執行卻不必負責的後果,也就是「有權無責」的民主扭曲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國情報告恰好可以發揮彌補作用。

大家應該記憶猶新,這次大選期間,民進黨籍立委提案調高老農津貼一千元,馬英九卻親自拍板定案為三一六元。馬英九獨斷獨行下定決心,行政院相關部會只能替他背書,包括財政部的一堆缺錢說辭,儘管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普遍反對,馬英九依舊不為所動。直到馬英九自己發現選情欲振乏力,為了騙取老農的選票,又政策大轉彎改為調高一千元;此時,先前替他背書的行政院相關部會無不滿臉豆花。但是,馬英九躲在幕後朝令夕改,又須負起什麼責任?

更久前,馬英九決定與中國簽署ECFA,根本是先做決定才要求行政院相關部會配合宣傳,搞得各部會在所屬單位大做廣告,又利用公帑置入性行銷給民眾洗腦。當時,在野黨立法委員的質疑,行政院相關部會總是支吾其詞,無法將「自己的」主管業務說清楚講明白。可以說,馬英九是站在第二線指揮第一線,又不必負任何責任。尤有甚者,馬英九雖說面對民眾站在第一線,卻又任由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屢次駁回人民連署的ECFA公投提案。即使面對民眾,馬英九還不是站在第二線指揮打手?

馬英九說,他個人解讀雙首長制,就是一種分工合作的體制。其實不然,馬英九的「民主實踐」,實際上是「權力一把抓」、「責任別人負」,與他的「不沾鍋」性格如出一轍。這樣的總統,如果連國民黨佔多數席次的立法院都不願去國情報告,也不令人感到意外。不過,當他解釋「憲法」規定時,居然也選對自己有利的條文,迴避「國情報告」白紙黑字的規定,如此凌駕於「憲法」的心態,也未免「獨裁」得太明目張膽了吧?這樣的總統馬英九,對於自己的競選支票,當然也是「選擇性地兌現」,不可能全部扛下來。這次馬英九又騙過關了,你想他真的不會在一中原則下推動和平協議嗎?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在權力運作上可以賦予實質意義,即,總統將大政方針公諸於民,讓大家知悉行政院施政報告、總預算案等的來龍去脈。只不過,大家對馬英九可能不宜有過高的期待,它對馬英九的檢驗僅在於,他遵守「憲法」的規定嗎?他對自己享有的權力有責任感嗎?他願意將自己的治國藍圖開誠布公嗎?此一莊嚴憲法義務,以及民主價值義務,絕對無法以「朝野領袖會談」的體制外行為取代。不久前,馬英九才說要「爭取歷史評價」,果真如此,那就不要迴避國情報告,踏出輕而易舉的第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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